湖北武汉男子周军(化名)被人冒用身份证在网上注册商贸公司,该公司还欠缴税款30余万元。去年11月,收到周军撤销该公司的申请后,负责登记的行政机关经过法定调查程序,认定周军的身份被冒用,却在作决定时犯了难——涉案公司欠缴税款,撤销登记可能损害公共利益,按规定也可以不予撤销。
“有了检察建议,我们做决定更有底气了。”4月29日,武汉市汉阳区某行政机关负责人从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志顺手中接过检察建议书,并表示会按照针对上述行政争议的检察建议,对类似问题清理整改。
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因欠税无法撤销
2021年11月,周军准备注册公司时,却被告知其名下已有一家武汉某商贸公司,且是欠缴税款的“税务非正常户”,因此不能注册新公司。
“我根本没注册过这公司啊!”诧异的周军到该公司的登记机关汉阳区某局和税务部门了解情况。原来,2021年3月,有人用周军的身份信息,通过网络登记注册了武汉某商贸公司,“周军”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同年9月,这家公司因欠缴税款30余万元被列为“税务非正常户”。
周军随即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这家公司。登记机关调查后发现,涉案公司在网上登记时,在人脸识别环节使用了假视频通过电子审核认证,注册地址并没有这家商贸公司,业主也未出租房屋给公司办公。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规定,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该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公示了45天,并向其他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公示期内,无人提出异议,其他部门也未出具不同意撤销登记的书面意见。
经过上述程序,登记机关认为冒名登记基本事实清楚,但由于涉案公司欠缴税款数十万元,撤销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根据相关规定也可以不撤销,登记机关也犯了难。
此后,周军多次投诉,事情仍未得到解决。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建议撤销登记
今年3月,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志顺走访时了解到此事,该院决定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
“我们一般在履行法定调查程序后,就会撤销(公司)注册,使当事人免受不利影响。但如果公司欠缴了税款,就不能轻易撤销,因为可能导致国家税款流失。”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向承办检察官解释说,他们也曾建议周军通过诉讼程序解决问题,但周军被冒用身份在多地注册了多家公司,打官司费时费力费钱,没有向法院起诉,事情陷入僵局。
了解情况后,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加,听取多方意见,商讨解决办法。经充分讨论,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涉案公司应该被撤销登记,以维护周军的权益,并希望检察机关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登记机关前期调查和检察机关审查,周军被冒用身份注册公司的事实可以认定,他不应对这家公司欠缴的税款负责。”梁志顺综合分析后,对听证员的意见表示赞同。
“该公司被撤销后,税务机关不会删除欠税信息,只是更改周军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所欠税款仍会进行追缴,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月29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正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登记机关撤销涉案公司的登记,并清理类似案件,避免再发生同类情形。
“我们还建议登记机关加强与公安机关等其他部门的配合,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让假冒身份注册公司的违法人员受到应有惩罚,并向上级部门反映网络登记系统的漏洞问题,加强防范。”梁志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检察机关将继续跟踪后续处理情况,并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