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轻罪治理汉阳实践|“破局、解题、促和”赔偿金提存制度释放轻罪治理效能

【字号:    】        时间:2024-03-21      

  本网讯(通讯员 刘天元)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最高检党组提出,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重视和加强轻罪治理体系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探索。

  汉阳区检察院牢牢把握“系统思维”,积极开展系列探索,将轻罪治理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中。那是怎样“治理”?如何“实践”?

  据了解,2022年4月20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与武汉市琴台公证处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建立起武汉市首个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以破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


部门联动,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解心结”

  吕某某和楼上邻居因噪音问题积怨已久,因一时冲动,吕某某将邻居推倒在地,造成其轻伤一级,被以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因邻里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情节轻微,有矛盾化解条件,我们能否通过赔偿金提存促成双方谅解、修复邻里关系。”承办检察官谈到。在办理吕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起初犯罪嫌疑人认为案发起因系自己受噪音困扰,对认罪认罚有所疑虑。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吕某某“拉家常”,由情入法进行劝导,帮助其认清自身的犯罪行为及其带来的法律后果,最终犯罪嫌疑人“心结”得以解开,真诚认罪悔罪。

  同时,检察官通过反复沟通、释法说理,逐步明晰被害人诉求,缓解对立情绪后,依托汉阳区公检法司“刑事和解+多元化解”枫桥式工作办案新模式,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组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向民事审判法官和法医等进行法律咨询,以被害人的伤情鉴定为切入点,对通过诉讼程序可能获得的民事赔偿进行解答,向被害人阐明利弊,积极促进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刑事和解。通过赔偿金提存制度的这一有益尝试,达到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的效果。


齐抓共管,下好政法机关协同“一盘棋”

  从更好办理人民群众身边“小案”的角度出发,汉阳区检察院尝试探索实现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全流程运用。2022年12月,在汉阳区检察院积极推动下,中共汉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正式出台相关工作方案,明确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于未能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谅解的涉人身伤害刑事案件,可通过赔偿金提存制度促进双方矛盾化解;将赔偿金缴纳情况作为是否采取刑事拘留、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建议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考量因素之一。政法机关“一盘棋”衔接协调机制的建立,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刑事和解制度的衔接适用,成为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制度有效运作的“硬件”支撑。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同堂培训,对如何把握刑事政策、运行赔偿金提存制度等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交流,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并将检察机关推行赔偿金提存制度的前期经验予以分享,共同提升,为侦查阶段赔偿金提存制度的运行夯实基础。


拓展适用,以办案实现诉源治理“入佳境”

  “我们根据制度的特点,考虑赔偿金是不是也可以适用于一些侵财案件。”检察官介绍道。在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三人将偷来的电缆出卖销赃,承办检察官在综合案件事实,充分听取诉求,核实犯罪嫌疑人退赔意愿、能力的基础上,对本案探索适用赔偿金提存制度。

  立足个案办理的良好效果,汉阳区检察院尝试拓展赔偿金提存制度的适用范围。2023年3月底,汉阳区检察院与武汉市琴台公证处签订《公证参与检察事务合作补充协议》,将赔偿金公证提存适用范围扩大到其他涉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轻微刑事案件,以机制创新引领轻罪治理现代化。

  制度运行以来,已对40名犯罪嫌疑人提存赔偿金,正面回应被害人诉求,推动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诉前,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