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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力量嵌入社区,共同‘典’亮美好生活——汉阳区检察院走进江欣苑社区开展法治共建活动

【字号:    】        时间:2024-05-27      


本网讯(通讯员 龚瑶)2024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精耕法治建设的“最小单元”,推动法律监督职能向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社会治理端口延伸,提升社区群众依法维权、学法守法的法治意识,提高社区治理的法治化水平,5月23日上午,汉阳区检察院与江欣苑社区联合开展了一场以“法治力量嵌入社区,共同‘典’亮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法治共建活动。活动由汉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瑛主持。


活动现场,汉阳区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就部门职能、工作品牌亮点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作介绍,并积极与社区群众居民交流互动,对他们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解答,让群众“面对面”学习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


居民代表

虽然各地制定了文明养犬地方法规或规章,但生活中违法养犬行为还大量存在,对于如何落实好这些规定,让大家遵守规定,建议要加强法律宣传。


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在办好相关案件同时,会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联合物业、社区、相关职能部门、公益组织等多方力量,有针对性开展联合宣传行动,聚力社会各层面力量共同来落实现有的条例及制度,推动依法文明养犬意识深入人心,共推文明养犬新风尚。


居民代表

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后,业主对小区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该如何维权?


在业主按期交纳物业费情形下,当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正当权益。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无果,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寻求帮助,借助第三方的力量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如果物业公司依然怠于履行合同义务,业主亦可考虑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迫使物业公司依约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以维护自身权益。


汉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江

本次活动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也是进一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推动了检察人员下到基层,沉下身子,真正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意见,切实为群众在法律方面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更加主动找准运用检察力量做实司法为民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省人大代表、江欣苑社区书记胡明荣

本次活动增强了社区群众对检察机关监督职能的认知和了解,同时有效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检护民生”等检察专项工作的知晓度。我们将与汉阳区检察院继续保持密切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共建、法治宣传活动,将社区工作与"检护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畅通检民联系渠道,提高群众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效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期间,汉阳检察人员还参加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修订草案)》立法意见征集会议。

最后,围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汉阳区检察院为社区群众送上了一场生动有趣、贴近生活的民法典宣讲活动。检察官盛玉竹以“案例故事+法典解读”形式讲解了欺诈维权、见义勇为受伤后该找谁、“高空坠物”伤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常见的民事纠纷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典”亮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