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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护成长 |齐发力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共筑无烟青春

【字号:    】        时间:2024-06-20      

本网讯(通讯员 张佳婵)“电子烟里竟然也含有尼古丁。”

“原来未成年人贩卖毒品,也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为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筑牢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圈”,结合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专项及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6月13日,汉阳区检察院携手区烟草专卖局、区教育局走进楚才中学,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守护成长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公益普法宣传活动,旨在提高学生们对于电子烟危害的认识,携手构建无烟校园环境,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汉阳区烟草专卖局专卖办主任李杰围绕电子烟的危害、种类形状识别和如何抵制烟草与电子烟的诱惑等内容进行宣讲。他告诉学生们电子烟并非无害,其所含有的尼古丁、重金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有害物质对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免疫系统乃至身心健康都可能造成严重影响。


汉阳区检察院“知音·雨露”工作室干警张佳婵围绕电子烟可能涉嫌的违法犯罪的情形进行宣讲。结合实际案例,就当前新型毒品、电子烟的法律法规、市场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了国家对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禁令。她提醒同学们面对电子烟、毒品的诱惑,应当坚定拒绝,勇于说“不”,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求助。


现场还展示“奶茶杯”“可乐罐”等新型非国标电子烟实物,帮助同学们提高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