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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检之星|优秀共产党员刘蓉:践使命只争朝夕 ,笃定行不负韶华

【字号:    】        时间:2024-07-17      

本网讯(通讯员 第一检察部)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勇于担当,推动全体党员向先进学习,在相信光、追随光、成为光、散发光的道路上不竭奔跑,特推出【阳检之星之优秀共产党员】系列,进行先进事迹展播。


刘蓉,中共党员,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从检7年来,刘蓉始终坚守初心,砥砺前行,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一步一脚印,始终不渝地贯彻党的各项政策方针,时时刻刻以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行动践行自己的人生信条,让检徽闪耀不平凡的光彩。

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始终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使命,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把全部精力和心思都投入到执法办案中。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质性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她用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让积怨已久邻里握手言和;她用仗义执言秉公执法,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在办理轻罪案件过程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20余件。办理的陈某、胡某某故意毁坏财物案获评武汉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永葆入党初心,牢记责任使命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锤炼检察责任与担当


“在求知中增长才干,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是她的一贯坚持。面对不断变化新形势、新任务,她主动虚心学习,磨砺文字功底,成长为部门的“笔杆子”,起草上报各类综合文字材料100余份,撰写情况反映、经验总结获市级以上采用5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她注重发挥检察机关在推动诉源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善于从案件细微之处入手,查微析疑,发现问题。针对批量注册公司后开设对公账户后出售给犯罪分子从事违法活动的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强化企业设立登记管理。检察建议得到相关责任单位采纳并予以规范整改,有效从源头上遏制犯罪分子操纵买卖对公账户,为电信诈骗提供转移资金“快车道”的乱象。

坚守廉洁底线坚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纪律上的清醒人廉洁上的干净人


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在政治上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在办案中严格依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守好“廉洁主阵地”,种好“廉洁责任田”,打好“廉洁持久战”。在生活中对自己严格要求,培育刚正不阿、严谨细致的作风,努力做到让规矩意识成为习惯,让自觉自律成为习惯,让被监督和约束成为习惯。时刻做到“慎言、慎行、慎独”,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腐朽思维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侵蚀。

刘蓉把满腔的热忱投入检察事业,持续用忠诚和执着兑现着入党时的铮铮誓言,用责任和担当书写不负韶华的检察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