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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普法课,进社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字号:    】        时间:2024-08-16      


本网讯(通讯员 刘天元)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扩大《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8月14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永丰街道仙湖社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宣传展板结合案例讲解,向社区居民普及“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软暴力”等基本常识,详细解读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以及惩治和防范措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普法小课堂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使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无处遁形。

三大概念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符合有组织犯罪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有组织犯罪。

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组织。

什么是“软暴力”?

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