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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丨让爱无“碍”,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

【字号:    】        时间:2024-08-23      


本网讯(通讯员 余佳、王磊)“无障碍出入口的轮椅通道一侧加装了扶手,通道上方设置了雨棚,就医确实更加方便了。”8月16日,汉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邀请人民监督员一同前往辖区某家医院“回头看”,一位使用轮椅的患者正在无障碍通道上通行,向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讲述了她的切身感受。

一处扶手、一条坡道、一个车位……这些看似微小的细节,都关乎着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体验,也映照着一个城市的人文温度与文明程度。

今年5月,汉阳区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部分城市公园出入口无障碍通道人为堵塞无法使用。接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前往公园调查,并在辖区内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调研,发现部分医院、公园、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违反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如未设置无障碍电梯、厕所和机动车停车位,无障碍出入口未设置雨棚,轮椅坡道未设置扶手等,损害了残疾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城市无障碍环境打造。遂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合法权益。


同年8月,为协调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难点,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责任,汉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部分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听证会,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实现不同场景闭环监督,助力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已完成无障碍电梯整改2处,无障碍厕所整改12处,增设无障碍停车位8处,无障碍出入口及轮椅坡道整改4处。同时组织专项培训,树立无障碍环境保障意识,助力行业服务水平提升。


8月16日,检察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等开展现场整改评估。

今年以来,汉阳区检察院积极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聚焦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发挥“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办理作用,推动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助力构建多元化保障特殊群体权益的工作格局,使老年人、残疾人切实感受社会关爱。


法条链接

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第六十三条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