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案件管理部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更深更实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法治力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武汉市法学会、武汉市汉阳区法学会拟于2025年10月下旬举办“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第十九届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年会。诚挚邀请全国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工作者赐稿。
一、选题参考
本次研讨会围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主题展开,文章主要选题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2.检察监督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研究
3.新业态发展的法治保障研究
4.知识产权检察助力技术创新研究
5.民营企业平等保护的检察监督研究
6.刑事涉案财物处置机制研究
7.“府检联动”机制下法治化营商环境协同建设研究
8.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新时代“枫桥经验”应用研究
9.数字检察战略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
10.以高质效检察管理助力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研究
二、撰写及投稿要求
1.文章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相关理论与实践问题。
2.紧扣研讨会主题,题目自拟,政治正确、观点鲜明、论证充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思想性,富有新意。
3.遵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论文篇幅原则上控制在5000至10000字。
三、论文格式
1.来稿请在左上角处注明“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讨会征文,并在论文首页脚注中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单位及所在部门、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2.论文主标题用宋体二号字,摘要和关键词用楷体四号字。正文用仿宋三号字,单倍行距,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论文各级标题序号依次用“一”,“(二)”“1.”的模式。注释一律使用脚注,宋体小五号字,每页重新编号。
四、投稿及联系方式
1.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yjc06@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请注明“单位+姓名+论文标题”。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焱冰,(027)84880593,13129902325;
游烨林,(027)84882651,1806401355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
武汉市法学会
武汉市汉阳区法学会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