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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阳:以法治之力倾心守护“她”权益

【字号:    】        时间:2023-03-15      

△《法治周末》手机版 2023年3月9日

  法治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注重一体化协作,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2021年底,该院第一检察部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她”筑牢法治屏障

  从案发到判决不到2个月,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制裁,小甜(化名)老师和她父母心里的石头也算落了地。 

  24岁的小甜毕业后成为一名幼儿园老师,平日里吃住都在宿舍里。2022年5月的一天,公安机关接到小甜父亲的报案,称小甜遭到保安猥亵,便立即出警,次日依法对保安王刚(化名)作出行政处罚。 

  汉阳区检察院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检察官受邀参加公安机关疑难案件研讨时,民警提出,虽然已对王刚的猥亵行为作出治安处罚,但对该行为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存在疑虑,希望听取检察官意见。 

  结合案发地及相关人员笔录,检察官认为,王刚的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如查证属实,他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建议从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角度进一步调查。 

  在检察官引导下,公安机关调取了案发地点附近的监控,双方证言也印证了王刚对小甜实施了猥亵行为,证实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据此,汉阳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开展立案监督。 

  2020年5月底,王刚被批捕;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7月,法院以强制猥亵罪判处王刚有期徒刑八个月。 

“她”撑起法治蓝天

  “除了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我们还能做什么?对于保障妇女权益,又该如何全面履职、能动履职?”汉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经常在思考。 

  2021年11月,在KTV工作的小林(化名)遭遇了噩梦,入职刚刚三天,同事趁小林酒后意识不清,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事情发生后,小林一度失去了生活信心,多次欲跳楼自杀、割腕,经医院诊断有抑郁症状。 

  因案涉未成年人,汉阳区检察院依托“一站式”办案机制,开展取证、询问等工作,全面掌握未成年被害人情况,并逐一分析未成年被害人是否需要“亲职教育”、是否需要开展心理疏导、是否应提供司法救助、是否需要支持起诉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2年2月,在检察官引导下,小林的母亲向汉阳区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经分析研判,承办检察官认为,小林有应激反应行为,经医学诊断有抑郁症状,被告人已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支持起诉具有必要性、合理性,遂决定支持小林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经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并支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林精神抚慰金2万元。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营业性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承办检察官介绍说,针对案件中小林未满18周岁的情况,该院开展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把诉源治理、标本兼治贯穿办案全过程。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责令案涉KTV停业,并组织对辖区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雇佣未成年人情况开展抽查、整顿。 

“她”送上法治温情

  2023年2月,最高检与全国妇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2023年继续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做实做细做好此项专项活动,汉阳区检察院在筛查案件线索的同时,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 

  “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检察院给我司法救助,解了燃眉之急,没想到发了司法救助金之后还一直挂念我”,近日,回到老家的张虹(化名)接到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她告诉检察官,自己身体好起来之后,已经逐渐恢复工作了,现在基本生活是有保障的。 

  2021年11月底的一天,张虹在某建设工地使用喷火枪烤管片时,被工友过失伤害至重伤一级,仅手术费用就数十万元,烧伤修复的后续治疗仍需大量费用。而30多岁的张虹已离异,作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她上有父母需要赡养,下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受伤后卧床休息的张虹失去收入来源,生活极其困难。 

  2022年5月,该案被移送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联合该院控告申诉部门上门走访,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被害人张虹走出困境。 

  今年3月1日,汉阳区检察院与该区妇联就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协同妇联组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的服务对象,以及检察机关、妇联组织在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和救助流程,通过“1+N”多元救助模式,做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据了解,汉阳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与区妇联协调联动,以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大众传媒贬损妇女人格等违法情形为重点,加强精准监督和特别保护。 

  “希望每一位‘她’都相信,法治的力量一直在为‘她’撑腰”,汉阳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坚持依法保障妇女权益,为妇女全面发展营造环境、扫清障碍、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