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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23③|“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

【字号:    】        时间:2023-12-11      

  本网讯 (通讯员 刘天元)“林某某在社区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期间表现良好,通过‘微邻里’认领了不少任务,协助社区完成了普查工作,还承担了部分清扫工作。”近日,汉阳区检察院检察官收到某社区发来的林某某社会志愿服务评价表后,电话联系了相关社区,详细了解林某某在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时的具体表现。

  10月,汉阳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的事实、证据采信及林某某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等事项进行了说明,侦查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发表了意见。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林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022年以来,为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汉阳区检察院探索开展轻罪案件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机制,帮助拟不起诉人员改过自新、融入社会,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截至目前,269名拟不起诉人员已累计开展社会志愿服务8000余小时。拟不起诉人员参加志愿服务,既受到惩戒教育,又拓展了志愿者范畴,为社会治理新路径作出贡献。

协作先行

公检社联动凝聚新合力

  2022年,汉阳区检察院根据实际办案需求将社会服务引入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真实性的考察和判断,建立拟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机制,拟定《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拟不起诉人员社会服务令运行办法(试行)》,前往区公安分局交通大队座谈,就认罪认罚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机制进行探讨,商议将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拟不起诉人员交由交通大队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同时,经过实地考察调研,将武汉市益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纳入社会服务的定点机构。

  2023年9月,作为武汉市检察院“拟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志愿服务”试点单位之一,第一检察部与汉阳区鹦鹉街道钢管社区开展协作,将6名符合条件的拟不起诉人员交由社区参与志愿服务,提升了志愿服务工作推进效率,撬动社会志愿服务多维度开展。参与志愿服务的嫌疑人因悔罪,对社会服务活动的执行力高,弥补过错的同时缓解了社区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一时侥幸酒后驾车,让我至今后悔不已。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能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在这几天的志愿服务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交警同志的辛苦,也深刻认识到了酒驾的危害,我将会吸取此次教训,并以身为例劝导身边亲友绝对不能酒后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范某某在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真诚忏悔道。

惩教结合

探索公益服务新途径

  从交通大队到社工机构、再到基层社区,为了提升犯罪治理效果,汉阳区检察院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探索扩展延伸“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机制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公益服务覆盖范围,通过任务发布、任务认领、志愿服务时长统计、志愿服务效果反馈机制,实现检察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新突破。

  立足实现惩治犯罪与创新社会治理有机统一,为最大限度帮助拟不起诉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汉阳区检察院在综合考虑参与者的工作性质、工作地点、时间安排等因素的基础上,细化和丰富公益服务方案,与社区协商,增加了残疾人帮扶、社区环境清洁,卫生安全巡查等公益服务。同时,坚持因人、因案施策的原则,综合考量拟不起诉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其安排适当服务项目,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释法说理等普法教育,达到促进社会治理的效果。

科技赋能

数字平台激活新效能

  在基层治理中,如何有效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直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而“微邻里”正是这样一个具有处理社情民意、提供居民服务、引领社区治理等功能的一体化社区服务平台。

  在武汉市院的指导和支持下,汉阳区检察院在“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中引入了武汉“微邻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完善社会服务日常记录和评估审核,实现工作机制全流程线上运转。借助“微邻里”平台向拟不起诉人员发布任务,社区上传每一次志愿服务的工作日志和活动照片,检察院与社区共同对拟不起诉人员服务完成质量进行评估,并在“微邻里”平台上完成审核。从登记受理到评估反馈,每一个环节都公正透明,使得社会服务的监管力度和效率都得到了极大提升。通过数字赋能,既保证了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有效性,也降低社区治理成本,实现检察办案和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新突破,达到有效惩治和创新管理的双重目的。

  不起诉并不是不诉了之。让轻罪犯罪嫌疑人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中提升社会责任感、贡献度,促使其真心认罪悔过,进一步取得被害人及社会谅解,及时修复社会关系,将犯罪嫌疑人变成社会治理参与人,符合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汉阳区检察院将持续探索轻罪治理“汉阳模式”,依法能动履职,彰显检察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