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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一时糊涂偷走邻家灶台 公开听证后检察院不捕

【字号:    】        时间:2017-05-02      

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现场

  本网讯(通讯员殷婷)425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进行公开审查,邀请了该案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到场参加。 

  该案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是一名装修工人。据郭某某供述称:今年322日,他在准备给汉阳某小区1806室安装地暖时,误入隔壁1803室,盗走了这间房内的煤气灶、花洒等财物。经价格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人民币3178元。 

  公安机关将本案移送汉阳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系初犯,在武汉有正当职业,且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良好,其家属已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启动了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程序,邀请了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被害人到场,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参与人员依次发表意见,被害人再次表示谅解嫌疑人的行为,并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从轻处理。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汉阳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涉嫌盗窃罪,但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汉阳区检察院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是审查逮捕程序诉讼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审查逮捕由传统的封闭化、单元化逐步向公开化、多样化转变,将审查逮捕工作从捕后说理转向捕前释法,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审查逮捕过程的公开度、透明度。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也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