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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实事 | 你身边的这些塑料制品“禁”了吗?听听检察院的这场听证会上他们怎么说......

【字号:    】        时间:2021-04-27      

   

  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暨磋商会 余佳摄 

  本网讯(通讯员 王磊 余佳)“我们走访了区里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等重点场所,发现仍然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的情况......”4月25日上午,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暨磋商会,助力“禁限塑令”落地实施。

  
  2020年,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生态环境部发布《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武汉市发展改革委、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2021年1月1日起全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禁限塑令”在汉阳区落实的如何?3月以来,汉阳区检察院深入开展防治塑料污染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对辖区落实情况的抽样调查发现,被调查的45家相关经营户中,大型超市规范率100%,小型超市规范率30%,药店规范率67%,书店规范率40%,餐饮商户规范率46%。
 
  “白色污染”防治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工作,涉及行业多、监管面广,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为助推“禁限塑令”落地实施,该院认真研判分析,在发出4份诉前检察建议书的基础上,组织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暨磋商会,邀请区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汉阳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参会,进一步厘清各部门职责,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同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对案件办理进行听证评议。
  
  检察官介绍“禁限塑令”实施情况 余佳摄
  会上,检察官介绍了“禁限塑令”在本辖区实施的基本情况,提出了需要听证的问题。各行政机关参会代表逐一进行发言,并结合各自职责提出了在“禁限塑令”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各听证员从自身的工作、生活出发积极提问并发表意见建议。
 
  “作为执法单位,我们目前在推行过程中存在执法依据不足的实际困难......”
  “目前,‘禁限塑令’还存在经营户、百姓知晓度不高的情况,应当加大宣传力度。”
  “可降解塑料制品成本过高、可降解吸管的产品使用体验不佳的问题也需要考虑......”
  “治理塑料污染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可以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居民真正了解和接受绿色生活方式。”
 

   

   

   

   

  各行政单位代表发表意见 余佳摄
 

   

  人大代表发表意见 余佳摄
 

   

  政协委员发表意见 余佳摄
 

   

  人民监督员发表意见 余佳摄
 
  如何推进“禁限塑令”实施?据悉,区发展和改革局与生态环境局汉阳区分局已于4月14日联合出台《汉阳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参会代表在会上也达成共识:要加强协作配合,按职责分工及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执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下一步,汉阳区检察院将通过“回头看”等形式持续跟进监督,促进汉阳区生态环境的治理与保护,以公益诉讼之力助力“禁限塑令”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