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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干警说|陈玲:遇见检察蓝的这些年

【字号:    】        时间:2022-02-24      

  本网讯(通讯员 陈玲 )青年是什么?1915年《新青年》发刊词中说:“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在汉阳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座谈会上,8名检察干警畅谈青年检察人的感悟与体会,抒发爱国情、强国志。今日刊发第六期,以飨读者。 

  因为热爱这深邃的检察蓝,更爱她守护下的公平正义,所以我来了…… 

  因为热爱检察事业,在毕业后我毅然报考了检察院,很荣幸我于2014年9月如愿成为一名检察干警。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入职的第八个年头,虽然也曾抱怨过工作的繁忙和紧张,但人的一生有幸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想来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从事检察工作七年,比起那些老检察人,时间不算长,但却经历了检察系统内的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捕诉一体三项重大改革,自己也由一名内勤变成了一个参与办理了几百件案子略有一点小心得的检察官助理。七年,本以为自己已经完全适应了检察系统的工作模式,然而,在结束产假及政法委借调工作后,我再次回到熟悉的工作岗位,却发现对工作却没有那么熟悉了。 

  离开时,捕诉一体改革刚刚落地生根,如今捕诉一体已经在高效运转,各项新的法律规定、刑事政策接踵而至,捕诉等工作变的错综复杂,新的办案理念和考核体系也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的工作思路和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当下的局面,这让离开工作岗位近一年的我着实有些不知所措,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短板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提升自己: 

发挥工匠精神,不断克服自身本领恐慌 

  工匠精神更多的体现在平凡的岗位上。作为一名检察干警,一名法律监督者,我深知责任重大,在办案过程中,我将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发挥工匠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我所协助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追求匠心于我而言,首先就是要选我所爱,爱我所选,我相信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最强的源动力;二是要主动学习、持续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跬步方能至千里;三是要以钉钉子的精神,不断发现和突破自己的瓶颈,主动走出舒适圈,克服本领恐慌,从而换得自身的成长。 

转变思想理念,主动适应工作中的新变化 

  变才是永恒的不变。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只有勇于自我革命才能赢得历史的主动”。当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局面,在“少捕慎诉慎押”成为一种趋势的情况下,作为一名办案一线的检察干警要充分了解刑罚只是一种惩戒手段,但不是最终的目的。与此同时主动适应工作中的变化,只有勇于自我革命,破处思想上陈旧的坚冰,转变办案理念,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少捕慎诉慎押以及精准量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各项新的工作要求,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决定,才能适应当下的形势,才能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树立全局思维,努力做到三个效果的统一 

  常听前辈们说,办案办的是不仅仅是案子本身,更是别人的人生。因此,司法办案应该有力量更应该有温度。犹记得去年参与办理的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通过多次开展工作,双方仍然不能达成和解。于是我对检察官提出“既然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还是不能促成调解,那我们直接起诉吧”。检察官告诉我“这个案子直接起诉没有错,但是法院判了之后,这个事情就解决了吗?到时候的局面很可能就是嫌疑人坐了牢,被害人依然没有钱治疗”。的确,为了结案,我只考虑了法律效果,但却忽略了社会效果。如果直接起诉就会出现案结事未了的局面。后通过进一步开展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对嫌疑人作了相对不起诉决定。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抗,也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司法过滤作用,节约了司法资源。检察官用实际行动告诉我,很多时候不是事情办不成,而是做的还不够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秉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重的理念,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争取早日成为一名业务过硬、人民满意的检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