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汉阳区检察院 > 专题 > 未护成长

“未”护成长 | 校园暴力怎么办,检察官为你出妙招

【字号:    】        时间:2021-09-24      

  本网讯(通讯员赵艳芳 韩哲昊)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高学生法治素养,助力平安校园建设,9月17日下午,汉阳区检察院干警韩哲昊前往法治教育基地武汉市第二十三中学,为该校高二年级师生讲授了题为《远离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秋天的第一堂法治课如约而至
韩哲昊进行法治宣讲 李锦晖摄
法治课现场 李锦晖摄
同学们在法治课上认真听讲 李锦晖摄
  课程中,韩哲昊讲授了校园暴力的范围不仅包括行为暴力,也包括语言暴力、心理暴力和网络暴力。一方面,他结合自己亲身办理过的真实案例告诫同学们决不能跨越法律的红线,施暴者一定会遭受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韩哲昊也告诉大家遭遇暴力时的应对办法,尤其是面对暴力时不能以暴制暴,而是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免一时冲动酿成恶果。此外,他还从帮助犯、教唆犯等角度出发告诉同学们,即便自己不到犯罪现场,但只要提供凶器、提出犯意、或者在现场望风都有可能构成犯罪,千万不能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盲目参与校园暴力。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天的法治课让他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也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以后一定会学法、守法、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场问答
  检察官,刚刚您说了对于构成犯罪的校园暴力,比如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这些,我们已经知道了,可以告诉老师,报警,让犯罪者得到惩罚。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有一些语言暴力,又不构成犯罪,我们该怎么办呢?
  著名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先生说过,他因为相貌丑陋曾经也遭受过校园暴力,他回家给母亲哭诉,他母亲却告诉他,“只要你心存善良,多做好事,即便是丑,也能变美”,莫言在母亲的鼓励下重新找回了自信,当全世界都在传颂莫言美名时,谁还记得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孩子呢?同学们,你的成长和进步就是对那些欺负你的人最有利、最响亮的回击!你的人生意义非法,你不因为他人的恶意感到屈辱,更不会被他人无聊的言语左右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