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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汉阳检察这样抓实

【字号:    】        时间:2021-03-30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 李锦晖摄

 

  本网讯(通讯员 李丹)3月29日下午,汉阳区检察院召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红主持。 

   

   王德胜副检察长传达上级院会议精神 李锦晖摄 

   

   第六检察部主任郑朝晖解读任务与分工 李锦晖摄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德胜传达上级院关于推进专项检察活动会议精神,第六检察部主任郑朝晖重点解读了专项检察活动的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 

 

   

   赵红副检察长提意见 李锦晖摄 

   

   李红艳副检察长提意见 李锦晖摄 

   

   梁志顺副检察长提意见 李锦晖摄 

  赵红、李红艳、梁志顺等三位专班主任对做好专项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胡俊检察长提要求 李锦晖摄 

  胡俊检察长指出,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抓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做到“四个结合”,即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相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巡察问题整改相结合和与检察官业绩考评相结合。 

  胡俊检察长还提出“四个度”的具体要求:一要提升站位高度全院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大局重要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检察机关和本院决策部署上来,推动专项检察活动全面深入开展。二要扩大覆盖面广度此次专项活动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要严格按照上级院要求,注重系统观念,全员发力、全面发力,形成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三要强化举措深度要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坚持“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用办案实绩服务、用业务数据说话;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专项不专”的问题,确定涉市场主体案件“专人或专班”办理;坚持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相统一,注重“法”“理”“情”相融合,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四要加大落实力度要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逐级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例,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纳入业绩考评,确保工作扎实、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