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段庆辉)为推动党建工作自查问题整改,深化全体检察人员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9月25日下午,汉阳区检察院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三个规定”和纪法知识应知应会开展专题学习。
汉阳区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点学习了上级通报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检察人员应知应会的党纪法规。
各支部书记围绕学习内容带头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党支部书记王应槐: 作为支部书记,我本人必须扛起责任,不仅自己要带头执行,更要抓好支部整体的落实。对支部党员学习应知应会情况和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不记录、不报告、不如实记录报告、学习效果不佳的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按程序处理。
政治部党支部书记孙倩:作为政工人员,有时难免会遇到来自各方或多或少的“关心”和“询问”。“三个规定”清晰地划出了“安全区”和“危险区”,这不仅是对检察权运行的规范,也是政工人员坚实的后盾。下一步,将持续组织纪法知识应知应会学习,并用闭卷测试检验学习成效。
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书记吴松恩:带头执行“逢问必录”的铁规矩,对干预、说情行为坚决抵制、如实填报,为全部门立标杆。深化以典型案例为镜鉴,将规定要求融入批捕起诉等核心办案环节,带领团队筑牢廉洁防线,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第二检察部党支部书记章静:“三个规定”是司法公正的“防火墙”,更是我们刑检干警的“护身符”。集中学习的反面案例发人深省,唯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面对打探案情、外部干预说情,坚决守住底线,如实记录报告,才能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守护好司法公信力。
第三和第五检察部联合党支部书记余汛芳:“三个规定”不仅是对法律负责,更是对人民负责。我将坚持学习纪法知识,切实把“三个规定”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检察部党支部书记郑朝晖:“三个规定”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公正司法的“安全阀”。要以学习教育为抓手,时刻绷紧弦、守住线,坚决杜绝过问、干预、插手案件等行为,如实、全面记录报告相关情况,共同坚守,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第六检察部党支部书记李炜:“三个规定”为案管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案管人员在工作中与当事人、律师等接触频繁,更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中关于接触交往的规定,要保持职业操守,避免与相关人员进行不正当交往,杜绝接受利益输送或请托说情,确保司法活动的纯洁性。
司法警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郭剑:司法警察虽然不直接涉及当事人的利益,但我们从事的工作,也存在过问、干预、请托和咨询的风险。我将监督带领好本部门同志,一起来深入学习党纪法规,不让制度的落实在本部门变成走过场、摆形式,让学习风气在部门内落地生根。
参学干警纷纷表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是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是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护身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策学习,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严格按要求如实填报,让拒绝过问、如实记录成为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此次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检察人员的纪法观念,为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下一步,汉阳区检察院将以全省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为契机,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压实压紧责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三个规定”的制度刚性,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